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1 19:40:29
一般情況下賭注數額認定標準達五萬算賭博罪。具體如下:1、聚眾賭博行為中,在組織三人以上賭博的情況下,賭資數額累計達到五萬元以上,或者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五千元以上;或者參賭人數累計達到二十人以上即構成賭博罪。2、組織中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并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無論費用多少和賭資金額多少,均構成賭博罪。3、以賭博為業的,無論賭資或獲利多少,只要為了營利而以賭博為常習常業均構成賭博罪。賭博罪既遂判刑標準如下:1、一般處罰,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2、從重處罰,實施賭博犯罪,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從重處罰,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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