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2:01:52
離婚后,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讓另一方看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先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協助行使探望權的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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