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1:55:4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損毀他人財物一般5000元以上可行政拘留。如果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可處以拘留和罰款。而故意損害他人財產罪,如果滿足緩刑適用條件,也可判緩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故意損害公私財物金額達到5000元以下的情況下,可行政拘留并處罰款,具體處罰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法律分析;一、損毀他人財物滿多少錢應拘留。損毀他人財物一般5000元以上就夠行政拘留。損毀財物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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