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42:35
起訴離婚要準備以下材料:1、書面起訴狀,且內容一方符合法律規定;2、證明當事人主張的相關證據,例如,感情確已破裂、子女撫養等事實。3、證明身份的材料,例如,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等;4、其他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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