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39:27
律師解析。勞動者沒做滿一個月辭職的,工資也應當照發。勞動法明確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因此,勞動者有工作并獲得與工作相當的勞動報酬的權力,即使未做滿一個月,單位也應按日支付其報酬,不得拖欠、拒付。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可以要求全額發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如果該公司并未支付相應的報酬,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處理,你可以在15天內到法院起訴,或者到政府相關部門反映?!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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