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38:14
法律分析:立案是去法院的,符合起訴條件的,是應當在七日內立案的,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是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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