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44:00
法律分析:多年前的欠款能不能要回主要涉及訴訟時效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如果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債權人的勝訴權得不到法院的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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