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28:39
法律分析:起訴對方離婚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