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27:29
法律分析:簽合同交押金可以進行約定。押金指的是是擔保物權的一種,具體講指的是是質押擔保的一種特殊形式,也就是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是第三人把一定金額的金錢或者是等價物移交債權人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從押金中優先受償,關于押金一般在合同都是有約定的。押金能否退還,關鍵是在于與對方就合同的訂立事宜進行的協商或者是簽訂合同時候的約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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