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37:05
(1)被扶養人須是侵權行為的非直接受害人。(2)被扶養人須是直接受害人生前或致殘前扶養的人。(3)被扶養人須是因侵權行為而致其法定扶養權利喪失的人。(4)被扶養人須是因此而享有法定扶養賠償請求權的人。一、交通事故中被扶養人生活費怎么計算。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扶養五年。二、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糾紛的起訴流程是什么。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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