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32:03
法律分析:訴訟離婚必須是婚姻關系中的一方當事人提起訴訟,原告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且和被告必須是合法夫妻。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和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起訴書里要明確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和相關的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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