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19:11
監獄服刑人員的離婚方式規定如下: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根據《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民函[2004]76號)的規定,服刑人員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訴訟離婚。如果是服刑人員提出離婚訴訟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轄原則,服刑人員應當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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