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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1:01:28
勞動仲裁申請的方法如下:1、仲裁申請,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提交書面申請。2、案件受理,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3、組建仲裁庭,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組成仲裁庭。4、調查取證,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補充證據。5、仲裁調解,由仲裁庭或仲裁員主持,對勞動爭議案件先行調解。6、仲裁裁決,仲裁庭開庭裁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勞動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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