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06:34:51
1、沒有補償。2、依據相關規定,夫妻一方有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或者實施家庭暴力的等法定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3、夫妻一方有病而離婚不屬于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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