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01:35:51
1、起訴狀。以離婚后財產糾紛為案由起訴,說明離婚時存在那些財產未進行分割。一方為原告另一方為被告。其他財產清單和房產證可作為證據提交。雙方身份證明,以及離婚證。2、到法院立案。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等通知。6、法院立案后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開庭時間,或郵寄開庭傳票。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一、走司法程序都要原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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