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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04:27:40
律師解答。妻子是否要承擔丈夫的欠款,要看具體情況。以夫妻雙方的共同名義出具的借據,或者夫妻雙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該筆借款用于何處,都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對其均有全部清償的義務。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義共同借款的,如果債權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是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也應為夫妻共同債務?!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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