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04:23:49
擔保人超過幾年不追究責任要視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如果是物的擔保,債權無效的,擔保人才不用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是保證擔保的,超出約定期限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沒有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6個月后,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具體有的資格如下: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根據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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