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04:21:01
不需要,認定婚姻關系存續之間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需要考慮兩個方面的標準: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有,則該債務視為共同債務;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盡管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后,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視為共同債務。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債務原則上屬于個人債務,由債務人個人承擔,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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