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8:36:14
律師分析。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醫患糾紛可以通過三種途徑解決: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愿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簽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行政解決。第三種途徑就是司法裁決?!痉梢罁??!夺t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自愿協商;(二)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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