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6:50:32
國家為保障在高溫中的室外工作者的身體健康和安全,規定企業或者用人單位都要發放高溫補貼。在夏季來臨之際,亞熱帶季風氣候的福建廈門也早早為廈門高溫補貼2018做出了發布。那么,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廈門高溫補貼2018中的規定吧。為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進行,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夏季高溫津貼標準進行調整。關于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一、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應當按月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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