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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6:45:10
《商標法》規章,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如果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章辦理續展手續,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的次數沒有限制。,辦理商標續展手續可以委托知識產權代理機構辦理,也可以自己去商標局辦理。辦理商標續展需要提交商標續展申請書、商標注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會下發《商標續展核準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七條&。#160。對商標注冊申請和商標復審申請應當及時進行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160。商標注冊申請人或者注冊人發現商標申請文件或者注冊文件有明顯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商標局依法在其職權范圍內作出更正,并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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