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6:14:38
法律分析:(1)工程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編制工程結算,結算有關資料按要求裝訂成冊后,送監理公司審查;(2)監理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結算資料、結算造價進行詳細、全面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后送項目組;(3)項目組主管造價工程師組織造價咨詢單位進行復審;造價咨詢單位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期限完成復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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