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21:17:02
(一)法院判決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責任的,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二)生效法律文書只確定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分別按照下列情形處理。1、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執行夫妻共同財產。2、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僅執行負履行義務一方的財產。(三)生效法律文書只確定一方承擔責任,但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應為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離婚的,也應分別情形進行處理。1、夫妻雙方對該債務進行了約定,由一方負擔,并告知債權人的,不應當執行夫妻共同財產;未告知債權人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責任。2、在啟動強制執行程序后,夫妻雙方經法院判決、調解或協議離婚的,不論財產歸誰所有,原屬夫妻共同財產的,該財產仍得以執行,共同財產執行完畢仍不能全部履行義務的,夫妻雙方均負繼續償還債務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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