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21:03:17
勞動關系的處理受《勞動爭議仲裁法》的調整,而且其處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對于勞動爭議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對仲裁不服的當事人方可起訴。而在雇傭關系中發生的爭議則主要由《民法典》進行調整,發生糾紛后當事人可直接訴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一、勞動仲裁是否為訴訟的必經程序。在勞動爭議案件處理過程中,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的必經程序,但它并不是解決勞動爭議所有方式的必經途徑?!秳趧臃ā返谄呤艞l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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