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12:26:08
雖然法律上規定最好有詳細的財產清單,但只要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現,可以不用列出明細,可以以全部個人財產為概括敘述。一、公證遺囑需要注意的事項。(一)公證遺囑需要提交的材料。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2、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3、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遺囑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遺囑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二)遺囑的內容;1、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4、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5、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三)公證人員的談話筆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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