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12:21:15
法律分析:取保候審申請書是當犯罪嫌疑人滿足《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所規定的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了申請取保候審而向有關機關遞交的法律文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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