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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12:20:40
法律分析: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一)標題;欠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體寫上“欠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欠”或“今欠”字樣。(二)正文;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單位什么東西、數量多少,并要注明償還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并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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