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11:46:42
一、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供的材料。1、首先需要帶的是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死亡公證書。并且需要提供注銷戶口證明(到當地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即可辦理)。并且還需要帶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一般包括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2、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3、親屬關系證明。公證處一般都提供專用的表格,填寫完成后上相應的單位簽字蓋章即可。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要有簽字和按手印。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4、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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