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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6:35:15
起訴三次不判離應當搜集能充分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然后再次起訴要求離婚。起訴三次法院不判離是因為法院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因此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會準予離婚?!痉梢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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