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08:04:48
1、土地補償費(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40%),應支付給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征收的屬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又未能調整其他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農民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將不少于70%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于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農民同意后,統一安排使用??梢哉{整其他土地給被征地農民,但數量和質量不相當的,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比例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被征地農民協商。2、安置補助費(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60%),需要安置的人員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安置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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