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09:24:03
法律分析:1、有明確規定,醫院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2、如是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3、如是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并適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