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5:42:27
用人單位同意的,可以與春節一并安排休假。帶薪年休假,是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痉梢罁?;《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