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3:47:53
土地使用權不是不動產,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土地使用權是一種權利,不是"物”,也就更談不上是不動產了。土地使用權的歸屬是非常重要嚴肅的一件事情,無論對于個人還是企業來說,土地使用權都是其寶貴的一份資產。土地在法律上的界定是屬于固定資產,而且是不動產;因為土地無法因歸屬人的意志搬遷。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依該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即終止。由于土地使用權是一種有期限的他物權,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結果并不導致所有權的喪失。因而,使用期屆限滿,土地使用者理應將土地使用權返還給土地所有者,這是土地國家所有權的最終體現,也是土地有償、有期限使用原則的具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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