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0:19:17
沒有特別約定的,在進行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夫妻共同所以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分割遺產時,應當先分出屬于他人的財產。再在被繼承人的遺產范圍內繼承。因此,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先分出一半給一方,再進行繼承。一、分割遺產時有哪些注意事項。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劃歸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2、遺產如果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既不屬于被繼承人個人財產、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財產。3、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或應交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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