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0:18:10
法律分析:在理論上,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標準是有離開現場的客觀行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觀目的。實踐中,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為了逃避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場,沒有積極履行搶救傷者和財產、向交通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在現場等候處理等交通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以此作為判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標準,可以將如下情形界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主要包括八種情形。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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