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0:27:44
1,逃逸,一般會事故的全部責任。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2,會罰款、拘留。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自首會考慮從輕處罰的。一、擴展資料。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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