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5:31:47
1、當法院給你送達傳票的時候,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簽收,因為不管你是否簽收傳票,之后的訴訟程序依然會照常進行,你沒有簽收傳票的話,之后的訴訟對你不利。2、簽收傳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時間親自到發出傳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當事人有權查看對方當事人針對你的起訴狀以及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因為你要應訴甚至反訴一定要針對對方的證據來反駁。3、從法院獲得你參與訴訟的相關材料:權利義務告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等。4、最好咨詢律師,分析對方的證據是否能夠證明他的主張,或者說對方勝訴的可能性大不大。5、綜合據律師的分析和案子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要反訴,是否要申請法院調查取證。6、在舉證期限內,搜集并提交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材料,申請傳召證人等。一、信用卡欠債太多會不會拖累家人。要看具體是什么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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