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5:11:52
法律分析:婚后買房買車離婚時分割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對于在結婚登記之后購買的房產和車輛,在雙方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應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如果是貸款購買的,則離婚時獲得產權的一方需要對另一方給予相應的補償。法律規定雙方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