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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7:41:49
律師分析。對于婚前部分,即一方婚前首付款部分,該首付款應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按婚后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楹蠓课菰鲋挡糠?,除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雙方共同財產,參與分割,畢竟婚后另一方參與了按揭款的償還,婚后共同還貸部分應視為兩人將夫妻共同財產填補了一方婚前個人債務。因此,兩人夫妻關系解除時應由婚前買房一方給付另一方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另外,因作為不動產的房屋,我們所說的分割不是對實物進行分割,而是對其價值進行分割,取得實物的一方要對另一方進行對價補償?!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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