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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9:51:54
法律分析。辦理假釋的程序同減刑一樣,即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假釋。法律依據?!侗O獄提請減刑假釋工作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 監獄長辦公會議決定提請減刑、假釋的,由監獄長在《罪犯減刑(假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加蓋監獄公章,并由監獄刑罰執行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制作《提請減刑建議書》或者《提請假釋建議書》.連同有關材料一并提請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檢察院對提請減刑、假釋提出的檢察意見,應當一并移送受理減刑、假釋案件的人民法院。對本規定第四條所列罪犯決定提請減刑、假釋的,監獄應當將《罪犯減刑(假釋)審核表》連同有關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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