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9:45:01
法律分析: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不會被扣分。如果黃燈已經亮起,還繼續搶行通過,那么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罰200扣6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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