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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16:41:44
法律分析。不是,參保人可變更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法律依據?!渡钲谑猩鐣t療保險辦法》。第三十三條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參保人,應當選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為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有用人單位的,由其用人單位選定;無用人單位的,由其本人選定。14周歲以下的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可選擇一家社康中心或一家市二級以下醫院作為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可變更所選定的社康中心或其他定點醫療機。構,自變更生效次月起在變更后的社康中心或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第四十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個人賬戶用于支付參保人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憑本市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生開具的處方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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