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
糾紛能約定管 轄。租賃雙方 當事人可以自 行協議約定管 轄法院,發生 房屋租賃糾紛 時根據其在租 賃合同中約定 的法院提起訴 訟;也可以直 接交由房屋所 在地法院、被 告戶籍地或居 所地法院管轄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可以約定管轄嗎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不可以約定管轄,如果約定了的,約定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管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可以約定管轄嗎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不可以約定管轄,如果約定了的,約定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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