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竊照專用器材罪的懲罰有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一、非法銷售間諜器材應承擔怎樣的刑事責任?
對于構成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的犯罪分子,所應當適用的刑事責任承擔相關規定如下: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行為。
二、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既遂最新量刑標準?
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的行為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擾亂了國家對間諜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間諜專用器材流入社會,嚴重侵犯公民個人隱私、侵害商業秘密同時將會給國家安全利益造成損失,尤其是秘密聯絡、截密電子設備等流入社會將給社會秩序和國家全利益構成嚴重的威脅。根據本條的規定,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予以特別管理的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等專用器材是用來秘密偵聽、拍攝偵查對象的言語、行動的工具,其余如空發式收發報機、密碼本、密寫工具、電子監聽、截收器材等是用來進行秘密聯絡、破譯密碼、截密的工具。包括:
(1)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
(2)突發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
(3)用于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截收器材;
(4)其他專用間諜器材。
國家對于專用間諜器材的使用管理是有明確的規定的,特別是對于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如利用非法銷售的專用間諜器材來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或者造成了國家秘密的泄露的,是屬于嚴重的情節,應當從事進行處罰。
三、新刑法對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的判刑標準是什么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行為。刑法對此罪的判刑標準規定如下: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八十四條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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