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到仲裁委員會秘書處辦理立案手續,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五份(被申請人是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應增加一份):
1、仲裁申請書;
2、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被申請人是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注冊登記資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其它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4、仲裁協議;
5、其他證據材料。
本會經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則通知申請人預交仲裁費,如果不符合立案條件,應通知申請人不予立案,并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經濟糾紛可以申請仲裁或訴訟嗎?
經濟糾紛可以申請仲裁或訴訟。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后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自愿將之間的糾紛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以解決糾紛的方法。
經濟糾紛可以仲裁。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后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自愿將他們之間的糾紛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以解決糾紛的方法。
我國經濟仲裁的受案范圍十分廣泛。我國仲裁法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申請仲裁。
首先申請仲裁的前提是曾經簽訂過仲裁協議或者當事人之間約定了仲裁條款,然后按照仲裁協議的約定,向選定的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并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即可。
仲裁申請書要具備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訴訟程序如下:
(1)向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2)法院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受理立案;
(3)將起訴狀送達被告,被告在規定期限內答辯;
(4)開庭審理;
(5)法庭調查;
(6)法庭辯論;
(7)判決。
合同仲裁后是否可以提起訴訟?
我國實行一裁終局的仲裁制度,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定后,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由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時效是怎么規定的?
仲裁時效分為普通仲裁時效和特殊仲裁時效。按照法律規定,普通仲裁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但是,從權利被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則不予保護。特殊仲裁時效是指普通仲裁時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時效。
仲裁后公司不給錢應該怎么處理?
仲裁后公司不給錢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仲裁書。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合同仲裁結果公司不執行怎么處理?
合同仲裁結果公司不執行的,申請仲裁的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注意申請執行的,不能超過兩年的期限,這個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該內容由 梅曉東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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