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保外地轉回本地需要攜帶身份證在外地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參保繳費憑證,然后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參保憑證等去本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保險轉移手續,由本地的保險經辦機構聯系外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交接。
法律依據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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