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遺贈不是必須要進行公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遺贈的生效條件中并沒有辦理公證這一條件,因此公證與否都不會影響遺贈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以自愿選擇是否將遺贈進行公證手續。
遺贈需要具備的法律條件:
1、遺贈表示必須以遺囑的方式進行,在遺贈人死亡后該遺囑即發生法律效力。受遺贈人可以接受遺贈。也可以不接受遺贈;
2、遺贈一般是遺囑人對自己財產的無償轉讓;
3、遺贈只能在遺贈人死后才發生法律效力遺贈;
4、遺贈人只能在法定繼承人以外指定受遺贈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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