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不可以拘留現役軍人。如果現役軍人是在地方作案,派出所有權拘留現役軍人,并將其移交其所在部隊保衛部門處置。如果是軍隊內部的,派出所則無權力拘留。
軍人是什么
軍人,是對在國家軍隊中服役的軍職人員的稱呼,包括戰斗人員和非戰斗人員,類似古代的武士,騎士。其職責是保衛國家安全,保衛及守護國家邊境,政府政權穩定,社會安定,有時亦參與非戰斗性的包括救災等工作。
軍職:
1.班,由若干名士兵編成的軍隊最基層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排,設班長,由軍士擔任。一般在排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班的編制人數,根據所擔負的任務、配備的武器裝備和便于管理、指揮的原則確定。
2.排,由若干個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連。為戰術小分隊。設排長,由軍官或士官充任。一般在連的編制內遂行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排(摩托化步兵排、裝甲步兵排、步兵戰斗車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偵察排、雷達排、通信排、修理排、汽車排、勤務排等。
3.連,由若干個排(或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營。為基本戰術分隊。一般在營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直屬團以上單位的連稱獨立連,多擔負技術和勤務保障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分為步兵連(裝甲步兵連、摩托化步兵連、機械化步兵連)、坦克連、炮兵連、導彈連、工兵連、通信連、防化連、偵察連、雷達連、電子對抗連、汽車連等。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四條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管轄,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1)、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2)、自訴案件,但對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因證據不足駁回起訴,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機關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3)、軍人違反職責的犯罪和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
(4)、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刑事案件。
(5)、其他依照法律和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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