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上限30%怎樣理解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3:17:32
違約金上限30%怎樣理解
違約金上限30%,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這部分損失可以要求予以調整)。也就是說,在通常情況下違約金最高約定不應超過損失的30%。但需要說明的是,這30%的計算基數是“損失”,而不是“合同標的金額”,這一點在實務中許多人會理解混淆。正是因為在合同簽署時,根本無從了解損失會是多少,所以許多人就參照合同標的金額來約定30%違約金,并慢慢成了慣例。但現階段民法對違約金的規定以實際損失為標準,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導讀違約金上限30%,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這部分損失可以要求予以調整)。也就是說,在通常情況下違約金最高約定不應超過損失的30%。但需要說明的是,這30%的計算基數是“損失”,而不是“合同標的金額”,這一點在實務中許多人會理解混淆。正是因為在合同簽署時,根本無從了解損失會是多少,所以許多人就參照合同標的金額來約定30%違約金,并慢慢成了慣例。但現階段民法對違約金的規定以實際損失為標準,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違約金上限30%,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這部分損失可以要求予以調整)。也就是說,在通常情況下違約金最高約定不應超過損失的30%。但需要說明的是,這30%的計算基數是“損失”,而不是“合同標的金額”,這一點在實務中許多人會理解混淆。正是因為在合同簽署時,根本無從了解損失會是多少,所以許多人就參照合同標的金額來約定30%違約金,并慢慢成了慣例。但現階段民法對違約金的規定以實際損失為標準,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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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上限30%怎樣理解
違約金上限30%,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這部分損失可以要求予以調整)。也就是說,在通常情況下違約金最高約定不應超過損失的30%。但需要說明的是,這30%的計算基數是“損失”,而不是“合同標的金額”,這一點在實務中許多人會理解混淆。正是因為在合同簽署時,根本無從了解損失會是多少,所以許多人就參照合同標的金額來約定30%違約金,并慢慢成了慣例。但現階段民法對違約金的規定以實際損失為標準,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