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辦理工作程序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3:17:46
勞動仲裁辦理工作程序
法律分析。勞動仲裁處理的程序:1、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等等。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導讀法律分析。勞動仲裁處理的程序:1、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等等。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處理的程序:1、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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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辦理工作程序
法律分析。勞動仲裁處理的程序:1、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等等。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